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意见

http://gov.fznews.com.cn  2017-08-23 17:37: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五、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高水平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

  2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全面完成67 个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实现照料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发展,到2020 年每个社区至少对接1 个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实现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工程,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构建居家养老“15 分钟”服务圈。探索互助式养老等新模式,引导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养老。加大对失独老年人的关爱帮扶,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推进居住区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

  24.统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运营主体多元化,推广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模式,在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敬老院向社会开放,拓展提升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功能,打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在2017 年将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到60%的基础上,到2020 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继续建设并管理好农村幸福院,采取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省市级补助为辅等方式,在行政村规划建设互助性养老设施,到2020 年建制村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面启动农村幸福院等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对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占比较高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政策等倾斜。

  25.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按照“一市一县一中心”要求,加快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双湖安置房改造为老年公寓项目和马尾、仓山、台江等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和补贴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闲置学校、废弃厂房、培训中心等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 年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孤寡、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扩大政府低偿集中供养范围,建立健全轮候入住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全过程监管,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度。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加强榕台、榕港澳养老服务机构互助合作,开展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服务。

  26.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确保2020 年全市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40%以上。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入住老人在院就医,实现“养中有医”。鼓励无法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已定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式”医养结合模式,搭建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开展延伸医疗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兴办老年、康复等医疗机构,积极构建集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于一体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市、县综合性医院设立完善老年病科。依托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规范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推广“健康小屋”居民健康试点,推动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医养结合”进家庭。到2020 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安宁养护服务,营造舒心养老环境。

  27.积极培育壮大养老产业。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逐步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培育养老产业集群。鼓励建设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筹建“中国海峡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入驻,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壮大。加快康养综合体建设,推动养老与医疗、保险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备成熟运营模式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养老新技术、新经验和新模式。

  六、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28.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委、教育、卫计、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对照任务清单,逐一梳理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合力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以上率下,克难攻坚,不折不扣执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带领干部群众参与到民生社会事业建设中来。

  29.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建设,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支出。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引导公共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对接,用好用足国家和省里有关优惠支持政策。完善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指标需求。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加强相关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利用。拓展民生领域建设投融资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助推社会事业发展。

  30.推进和谐征迁。各级政府要把和谐征迁作为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科学制定征迁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征迁工作。实施成建制组团攻坚,对关键节点、重点难点,加强现场指挥、现场协调,着力破解征迁项目扫尾的“卡脖子”难题,加快突破安置地、出让地逾期交地等问题,确保涉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的征迁交地工作如期完成。坚持依法征迁、规范征迁、阳光征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统一征迁安置标准,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适时提高过渡费标准。加快安置房建设,通过配建、统建等方式,强化房源筹集,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和质量,变安置为安居。

  31.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立法,制定或修订有关法规制度,形成依法推动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的长效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强管理体制创新,整合各部门管理资源,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促的合力。加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人口规划等多规融合,推动社会事业与相关产业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积极推动省会城市与省级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格局。

  32.加强人才建设。持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储备制度,大力实施“闽都人才聚集工程”,加快引进一批我市短期内无法培养、社会急需的领军人才,集聚一批行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推动人才交流协作,促进区域内人才资源的合理分配。建立健全以培养、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加强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优化学科设置,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开展村医规范培训,解决基层卫技人员短缺、薪资待遇偏低等问题。加大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力度,培育护理专业人才队伍。采取向基层倾斜政策,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及养老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人才向山区和基层流动。

  33.坚持一线考核。把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纳入一线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一线发现干部、在一线考核干部、在一线奖惩干部,强化正向激励,树立鲜明导向。把工作业绩和作风作为考察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质量引领、标准为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到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惩治贪污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廉洁工程。把补短板促民生的实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强化考核督查,以实绩论英雄。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34.营造良好氛围。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传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主动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加强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补民生短板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加大对补短板工作的监督和推动力度。强化社会舆论与社会心态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加大民生社会事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民生社会事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伊宁倩】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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