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规划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国际重要湿地1块

http://gov.fznews.com.cn  2016-03-11 11:04: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期将扩建合并积极争取都升级为国家级);近期打算升级福清湾水禽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近期还打算扩建福清兴化湾水禽自然保护区,并争取升级为省级。”3月10日上午,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福州市湿地面积有20.68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17.35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83.92%;人工湿地3.33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16.08%。目前,全市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海洋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7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列入国家重要湿地1块,湿地保护面积3.05万公顷,有效保护率达15%。为更好做好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我市规划近期(2014—2018年)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含扩建、晋升和新建),国际重要湿地1块,湿地公园3个,保护湿地面积达4.26万公顷以上,湿地有效保护率提升到21%以上;中长期(2019—2025年)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6个(含扩建、晋升和新建),国际重要湿地1块,湿地公园3个,保护湿地面积达5.68万公顷以上,湿地有效保护率提升到28%以上。

  据福州市林业局局长蔡劲松介绍,近年来为做好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多举措并举。如,积极推动湿地保护立法工作。2010年5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一区一法,依法保护湿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办法(草案)》于2015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

  加快编制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4年,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将我市重要湿地列入生态保护红线范畴。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合理湿地保护红线,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湿地生态敏感区和湿地生态脆弱区划为重点管控区域。《规划》通过湿地自然保护区、海洋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建设,使全市自然湿地减少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得以恢复。

  加大重点湿地生态功能区保护。2008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2013年6月,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长乐区域)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5年6月,在福州长乐成功举办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成立大会及首届研讨会并发布《福州宣言》;2015年启动闽侯塔礁洲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积极推动福清兴化湾湿地省级保护区申报工作,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珍稀鸟类专项规划。

  记者另悉,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把保护和恢复湿地作为第一要务,尤其是要把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福清兴化湾等重要湿地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加强湿地保护交流合作与宣传,深化“两岸三地”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先进理念和技术,分享湿地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尽快启动福清兴化湾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完善闽侯塔礁洲湿地公园建设,同时结合互花米草综合治理,红树林、短叶茳芏等植被恢复,实施水禽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责任编辑:伊宁倩】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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