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展互联网经济 力争2020年总规模达到900亿

http://gov.fznews.com.cn  2015-06-18 11:09:29   来源:福州日报

  政府出钱出场地

  扶持重点孵化项目

  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将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市本级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1亿元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重点孵化项目、物联网产业项目扶持、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市场开拓等。

  福州将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每年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采取资金补助方式,根据省级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给予配套补助;对于扶持的重点孵化项目,政府两年内提供100平方米以内免费经营场所,第三年按市场价的50%减收租金。对于扶持的重点孵化项目人才,经审核认定为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的,可享受我市人才公寓政策。

  市股投资金将出资注入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力争在2016年底前设立互联网经济子基金。对投入互联网企业的市创投引导基金,在确保财政性股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财政性资金收益劣后并将收益作为滚存投入,给予基金管理公司特别奖励,以吸引社会资本及国外创投机构参与。

  新建改造一批楼宇

  吸引企业免费入驻

  福州将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地互联网服务平台。对企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交易平台,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在商务区(开发区)、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互联网企业入驻。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集中区或大数据重点园区的重点互联网企业用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2年~5年的房租减免;对租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

  福州还将整合建立产业集聚区,到2018年,力争在马尾、长乐、福清打造三个功能各异、错位竞争、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对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的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互联网龙头企业给予总部政策扶持,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落户奖励。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榕设立全国性总部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责任编辑:伊宁倩】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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