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平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试点方案获批

http://gov.fznews.com.cn  2016-01-25 15:33:15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办公厅正式发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平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试点项目方案实施的复函》(署办科函﹝2015﹞30号),同意福州、平潭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保税进口试点,同意《福州、平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的保税进口业务流程及技术方案。

  文件对我市和平潭上报的实施方案给予了肯定,指出,试点方案围绕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两岸区位与产业合作优势,实现有效监管、快速通关、便捷服务,促进两岸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健康发展。文件同时建议我市和平潭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区位、政策等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重点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B2B进口和出口,推动两岸经贸合作,带动福建外贸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伊宁倩】

新闻发言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