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学科认定考核通知

http://gov.fznews.com.cn  2015-12-30 11:24:28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榕教人〔2015〕1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学校(单位)申报的参评对象进行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业务考核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

考核对象

地点

2016年

1月9日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中小学(中职):体育、音乐、美术

特殊教育、幼儿教育

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2016年

1月10日

其他学科

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二)业务考核内容

  业务考核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现场答辩(概述专业成长的经历,阐述专业发展的规划)。业务考核时间为20分钟,其中片段教学与专家提问(教学设计说明等)10分钟;现场答辩(含自述)10分钟。现场答辩内容包括:参与哪些课题教改研究、撰写哪些教学论文(著)、形成怎样的教学风格、在教科研方面取得哪些成绩、对今后个人专业发展有什么规划等。业务考核教材由市教育局提供。

  (三)参考人员须知

  1.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参考人员应于7:3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并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超过7:45未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2.参考人员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课本、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开考后,参考人员每隔20分钟按抽签顺序从候考室依次进入编写教案室编写教案。进入编写教案室后,参考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4.编写教案时间为一小时,编写教案时,只能填写学科、组别及抽签序号,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

  5.编写教案结束后,参考人员按指定方向到面试室进行业务考核,进入面试室途中不得逆向返回,不得与候考等其他人员接触。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考核结束后,到主考室领取手机并立即离开考场。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若擅自离开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安排到下午考核的,中午备有快餐,餐费自理。

【责任编辑:林露青】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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