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http://gov.fznews.com.cn  2015-12-24 11:34:34   来源:监察局

  “闽清县上莲乡原乡长黄敏因收受施工方好处费19.4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34.36万元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清市城头镇山下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昭坤、原村委会主任林学文等6人骗取侵吞征地赔青款87872元并予以私分等问题,其中4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福州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明确纪律审查的重点,针对福州工作实际,抓好乡镇、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惩处。”

  今年以来,福州市纪委持续加大力度,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今年1-10月,福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175件,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1起。

  “要勤拍‘苍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在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杨岳书记强调。

  4月23日,继中央纪委、省纪委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后,市纪委就紧接着召开了全市部署会议,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深化纠正“四风”工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出全面部署。

  7月1日,市纪委转发《中共福建省纪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印发〈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重点查处六个方面的问题,即基层“四风”、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违规行为、小官巨腐等问题,坚决遏制“苍蝇”扑面。

  今年7、8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福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9月,结合中秋、国庆“两节”作风督查,开展对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集中督查,共查处问题22起,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立案调查16人。

  今年10月,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清单。

  在紧锣密鼓地“拍蝇”动作中,福州市坚持对“苍蝇”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决不懈怠,不断传递出加大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的坚定决心。

  “鼓楼区梦山社区副主任赵玉琴多次违规套取垃圾清运费共7200元作为福利补贴被查处,赵玉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主任林美莲因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福州市也注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今年年初,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列入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规定动作”,加大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层层压实责任。市纪委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汇总上报上一个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发现查处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填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汇总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参照省纪委“重要线索督办”的做法,市纪委选取了12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转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督办,要求限期办理。

  通过旗帜鲜明反“四风”、坚持不懈拍“苍蝇”,福州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推动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落到位,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回应广大群众期盼,让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林露青】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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