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税局:福州成我省首个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试点城市

http://gov.fznews.com.cn  2015-12-18 08:33:06   来源:福州市地税局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通知,在北京市、福建福州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并于明年1月1日执行。目前我省暂只有福州列入试点城市名单。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林露青】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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