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金融监管局奖惩双管齐下推动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http://gov.fznews.com.cn  2019-04-03 15:04: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4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考核评价为‘优秀’后,我们享受了不少优待,更有实力支持实体经济。”昨日,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欣这样说。

  这家公司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注册资本2.5亿元,由闽侯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客户群体主要是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和农户。

  为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失信行为,开展了类金融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去年4家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为“优秀”,闽兴公司就是其中一家。得益于“优秀”带来的优惠,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到去年底贷款客户有400多户,同比增加100多户,贷款余额3亿多元。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展服务处处长刘方平说,考核为 “优秀”的小额货款公司,各类融资总额的上限是公司资本净额的100%(不包含上市融资),一般小额贷款公司的比例最高只能达到50%,也就是说,获评“优秀”的可从外部获得更多资金。

  同时,获评“优秀”的公司,可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企业可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同业拆借、资产收益权转让、发行私募债等融资渠道创新业务试点;经批准的可以试点开展其他业务。而如果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相关小贷公司会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惩戒措施。

  与此同时,为了惩戒逃废债行为,维护区域信用环境,我市集中公布了一批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依规将恶意逃废债务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和照片等以“黑名单”形式在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警示社会公众加强防范。2018年,通过《福州日报》等媒体公布恶意逃废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共计37例,形成惩戒恶意逃废债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记者了解到,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行为人,会被采取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的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重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选择性扶持政策执行时,取消其申请资格;限制出入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协调指导各银行业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恶意逃废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和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提高公众信用意识。

【责任编辑:钟培培】

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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